仲裁判决撤销申请所需材料种类
一、仲裁判决撤销申请所需材料种类
仲裁判决撤销申请所需材料种类为:
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记表;
3、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人为律师的,应当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仲裁裁决原件;
5、收到裁决日期的材料;
6、包含仲裁条款的仲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二、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
小编提醒您,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如下: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3、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