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断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断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包括向用人单位或上级机关申诉、向对方发律师函等方式。
2、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小编提醒您,如向企业委员会请求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即对方承诺在某一时间履行义务等,要搜集能够证明对方承诺的证据。
4、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
5、撤诉案件的时效起算时间。
6、用人单位解除未出具书面通知期间。
二、仲裁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中断: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2、时效计算不同。
中断: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中断劳动争议仲裁可以超过一年吗
不可以,超过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不可以再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