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民事调解书何时生效

  一、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

  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与民事判决书有共同之处,下面介绍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以供参考:

  1、标题和编号。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文书简称和文书顺序号组成。

  2、诉讼参与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

  3、一审民事调解书要直接写明案由。

  4、事实。在写法上,一般采取把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院认定的事实综合在一起写。

  5、理由。调解理由,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讲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态度。小编提醒您注意,案情简单,协议达成也顺利的,可以不写理由。

  二、民事调解书何时生效

  民事调解书生效的时间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对于“签收”,《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三、民事调解书一方不履行如何处理

  民事调解书一方不履行的的处理方式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立案,随后由法院执行局对负有调解书中义务的一方进行强制执行。负有义务的一方应当配合,如有条件执行但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或者同时限制高消费名单,为保证强制执行效力,建议当事人可以在提交执行申请时同时附上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线索,以便更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