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限有多长,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一、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限有多长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要短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这是因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为简单的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去调查取证,就能够查明案件事实。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需延长的,报本院院长批准,在以延长三个月。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有法定的适用范围。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时适用简易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小编提醒你实践中,简易程序有扩大适用的趋势,如,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民商事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三、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流程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流程:
1、审理前的准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3、开庭审理;
4、宣判与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