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人登记的法律效力,法人设立登记流程

  一、法人登记的法律效力

  法人登记的法律效力体现为对抗力和公信力。通过赋予公示的登记事项以对抗力来保护登记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赋予公示的登记的事项以公信力来保护善意第三人,从而维护交易安全。所谓对抗力,是指对于某种权利的内容,可以向第三人有法律上主张的效力。在公告之后,登记事项对第三人发生效力,第三人应尽注意责任,否则,即使不知情,也可与之对抗。

  二、法人设立登记流程

  法人设立登记流程大致如下:

  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

  3、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办理税务登记,开立公司公户。

  5、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小编提醒您注意,除依法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法人以外,企业法人的成立,只有经过成立的登记,才能确定法人资格。

  三、法人设立登记的条件

  法人设立登记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3、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5、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6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7、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