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涉外离婚方式有哪些,如何处理

  一、涉外离婚方式有哪些,如何处理

  涉外离婚方式有:涉外协议离婚和涉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中国内地居民居住地的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提出申请。然后,依法审查离婚申请。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双方未反悔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起诉离婚的,应向内地居民所在地法院起诉,经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

  二、涉外婚姻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三、涉外离婚案件是如何确定管辖的

  涉外离婚案件确定管辖的方式: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小编提醒您,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