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一、如何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如下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1、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有保险,则被害人可以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害人进行理赔。
2、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理赔或者理赔金额过低,被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
3、协商解决。被害人还可以与事故责任方协商解决,达成赔偿协议。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如下: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小编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