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的区别是什么,合同附随义务有哪些特点
一、合同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的区别是:
1、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3、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反之,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二、合同附随义务有哪些特点
合同附随义务的特点有:
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
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附随义务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行,视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遵守一定的义务,以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3、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
三、违反附随义务可以解除合同吗
不可以,一般认为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构成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