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变更登记的情形,变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变更登记的情形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变更登记的情形为:

  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2、宅基地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3、宅基地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5、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6、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7、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8、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三、什么情况下宅基地不可以转让

  以下情况宅基地不可转让: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