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保证期间适用中断吗

  一、保证期间适用中断吗

  保证期间不适用中断。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提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二、保证期间有哪些分类

  小编提醒您,保证期间的分类有:

  1、约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期间。

  2、催告保证期间。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或无效的情况下,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不催告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行使诉讼上的权利而确立的合理期限。

  3、法律推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任意性规范加以补正。

  三、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会重合吗

  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不会重合。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金融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3年,会因权利人起诉或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延长。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对保证人两个阶段的双重保护,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前后相继的关系,先是保证期间,后是诉讼时效,二者不会发生交叉和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