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与现役军人离婚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与现役军人离婚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与现役军人离婚的程序具体是:

  1、协议离婚的程序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程序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离婚诉讼开庭后需要请律师吗

  离婚诉讼开庭后不一定需要请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诉讼离婚起诉费用谁出

  诉讼离婚起诉费用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