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材料,有哪些条件?
一、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材料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
2、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函、法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
4、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5、担保物权证明文件(债权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以及欠款明细等)
二、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有哪些条件?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有:
1、主债权合法有效的存在。应通过主合同及合同履行状况来证明;
2、担保物权的有效存在。应通过担保物权合同、担保物权登记证明、担保物的占有状况等证明;
3、履行期届满,债务未受清偿;
4、发生法定、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
5、担保债权确定,诸如在多方担保、混合担保的情况下,受偿次序明确、受偿份额明确;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三、担保物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小编提醒您,担保物权申请流程是:申请、提交材料、审查、办理登记等,具体的处理程序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申请条件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条审查和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