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定金合同丢失应该怎么处理
一、二手房定金合同丢失应该怎么处理
买二手房定金合同不见了应当及时与对方协商重新补签一份,然后再让双方签字确认。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定金交付起合同成立。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二手房交易中的必备条款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1、买方与卖方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房屋的名称、位置、面积等信息;
3、房屋的价格;
4、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
5、以及检验的标准等。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买卖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小编提醒您,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