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赠与公证所需材料详解
一、办理房屋赠与公证所需材料详解
所需资料:受赠方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赠与方提供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办理公证时,受赠方和赠与方均需到场。非直系亲属赠与时,受赠对象需要具备购房资质。直系亲属办理赠与手续,无须去公证处办理,在地税局内提供直系亲属证明即可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办理赠与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1、赠与的财产是赠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2、赠与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赠与合同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将所赠与的房屋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逾期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写入赠与合同。
5、办完赠与合同公证后,房地产需要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不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能导致赠与无效。
三、房屋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