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诉与确认婚姻无效之诉的区别有什么
一、离婚之诉与确认婚姻无效之诉的区别有什么
离婚之诉与确认婚姻无效之诉的区别主要是:
1、离婚的婚姻关系是之前有效,后面解除,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是自始无效;
2、离婚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无效婚姻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3、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而婚姻无效之诉上确认之诉。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起诉、受理、调解、裁判、执行等。即当事人先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当事人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并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审理前需进行调解。最后,依法予以裁判。
三、离婚诉讼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诉讼需要注意:
1、要准备好所需的证据材料;
2、证据要是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3、作为案件原告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
4、按时参加庭审。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