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受损的行为有哪些
一、名誉受损的行为有哪些
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有:
1、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的;
2、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
3、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等。
二、诉讼侵犯名誉权有时间限定吗
诉讼侵犯名誉权有时间限定。小编提醒您,名誉权受侵犯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侵害名誉权的处罚
1、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