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有哪些
一、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定罪标准是: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信用卡诈骗有哪些特点
信用卡诈骗的特点:
1、主要表现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实施犯罪和恶意透支这两种行为;
2、犯罪方式多系团伙作案;
3、作案时间往往比较集中,作案对象大多是境外银行或其他发卡机构授权的特约商户。
三、信用卡诈骗罪逮捕后能取保候审吗
小编提醒您,信用卡诈骗罪逮捕后只要具备取保条件的,就能取保候审。行为人犯信用卡诈骗罪被逮捕后,只要其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严重患病或属于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且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逮捕期限届满未结案需要取保的,就能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