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被胁迫结婚如何办
一、民法典被胁迫结婚如何办
民法典被胁迫结婚处理方式: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可以通过登记或起诉的方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二、被胁迫结婚起诉流程
被胁迫结婚起诉流程:
1、提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
6、法庭辩论包括;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判决完成之后,如有不服可以继续进行上诉。
三、可撤销婚姻的子女由谁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