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的条件界定是什么
一、军人离婚的条件界定是什么
军人离婚的条件界定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在启动协议离婚程序之前,首先要提交一些证件和证明材料,这是协议离婚的流程中所需要具备的。
1、身份证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离婚协议生效条件
1、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
2、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3、离婚协议经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