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能成为证据的要求有哪些
一、电话录音能成为证据的要求有哪些
电话录音能成为证据的要求如下:
1、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与承担义务的一方的讲话。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
3、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4、应以合法方式取得。
5、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7、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证据三性指的是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
1、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2、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3、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三、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怎么填写
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填写需要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如果所诉的案件没有证据,是经不起人民法院审查和被告人辩驳的。只有列举出足以证实事实真实的可靠的有关证据,才能达到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目的和诉讼的预期效果。在诉状中,应当列述的证据,有三项内容:
1、提交有关的书证、物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
2、说明书证、物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来源和可靠程度;
3、证人的证言内容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