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不动产有什么用
一、登记不动产有什么用
登记不动产的作用如下:
1、提高了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更好的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实行了统一的登记,将能更好的使相关部门履行整合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并且规范其中的登记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登记之后将能更好的保障其合法的权益。
3、使得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更加的详尽,具体内容就包括权利人、共有状况、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力性质、用途、面积等等的房屋相关信息,并且里面还设有多项防伪标记,还标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的字样。
二、不动产登记办理的正当理由
不动产登记办理有如下正当理由: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不动产自然状况、用途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4、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5、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6、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的;
7、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三、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2、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3、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如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