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异议登记是什么意思,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异议登记是什么意思

  申请异议登记的意思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异议登记可以不经更正登记直接申请。异议登记使得登记簿上所记载权利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因此异议登记后第三人不得主张基于登记而产生的公信力。异议登记是指当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经审查通过后,登记机构将异议记载在登记簿上的登记行为。

  二、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

  1、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未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自行启动异议登记。小编提醒您,建立异议登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利益,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的权利已经得到登记簿的公信力的保护。

  2、异议登记以登记簿记载权利人不同意变更登记为前提。我国《民法典》第220条第2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3、申请异议登记需要经过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的书面同意。申请异议登记是在权利人拒绝进行更正登记之后才得以进行的,所以权利人的权利此刻还是很有把握的掌控在手,就算给予申请人这样的声明对其本身也没有影响。

  三、异议登记的申请内容

  异议登记的申请内容应为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而不能包括自然状况。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因此,异议登记仅限于权利归属和内容。至于房屋自然状况,是房屋的自然信息和物理属性,如房屋坐落、面积、总层数、层数、结构等。自然状况的正确与否并不影响对交易相对人的善恶意的判断并进而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至于登记簿上的其他事项记载有误的,如该房屋拆迁冻结信息有误,并认为该房并无拆迁,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向拆迁主管部门反映,并由拆迁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拆迁冻结信息记载事项,而不能由利害关系人对拆迁事项申请异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