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单位欠款的情况下是否可获得支付令
一、法人单位欠款的情况下是否可获得支付令
法人单位欠款的情况下可获得支付令。法人单位欠款的,如果债权人向法人单位请求支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债权人和法人单位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可送达法人单位的,可能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申请支付令需提交什么材料
小编提醒您,申请支付令需提交申请书。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必须提交申请书,其内容应包括:
1、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
3、债权人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如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收据等。
三、申请支付令的费用是多少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