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外观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二、发明专利获得授予条件有哪些

  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截在申请日以后公远见卓识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三、发明专利申请的时间和流程

  1、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并进行公布;

  3、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4、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5、实质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