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法律援助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一、终止法律援助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1、受援人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
2、案件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
3、受援人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4、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5、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
6、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小编提醒您,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以下几种:
1、刑事诉讼辩护、代理;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
3、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
4、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请求侵权赔偿;
5、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6、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7、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8、请求国家赔偿;
9、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带哪些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应带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