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同一般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一、合同一般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一般条款包括的内容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定或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的主要种类

  小编提醒您,合同的主要种类包括15种。

  1、买卖合同

  2、供电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租赁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7、承揽合同

  8、建设工程合同

  9、运输合同

  10、技术合同

  11、保管合同

  12、仓储合同

  13、委托合同

  14、行纪合同

  15、居间合同

  三、合同生效就等于合同成立吗

  合同生效不等于合同成立。当事人达成合意的,合同就成立,但是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有可能具有生效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