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向法院申请失踪需要提供什么

  一、向法院申请失踪需要提供什么

  向法院申请失踪需要提供申请书、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在申请书中,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申请宣告失踪需要在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情况下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二、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1、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民事法律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不发生继承、也不改变与其人身有关的法律关系。

  2、宣告失踪主要是为失踪人设立了财产的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主要是失踪人的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小编提醒您,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

  3、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4、失踪宣告一经撤销,代管人的代管权随之终止,应当将其代管的财产及其收益交还给被宣告撤销失踪的人。

  三、宣告失踪的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无顺序上的要求。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3、须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住所地基层法院;公告期: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