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强制执行需要几天
一、仲裁强制执行需要几天
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二、劳动仲裁强制执行要注意什么问题
1、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仲裁裁决书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2、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原件;
3、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及申请执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