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七种情形有什么

  一、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七种情形有什么

  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七种情形如下: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二、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程序步骤有哪些

  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程序步骤有:

  1、申请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申请材料,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小编提醒您,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3、撤销监护权案件管辖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法典中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还要给抚养费吗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监护人负担的义务不能免除,所以监护人负的抚养义务要继续履行,给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