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车祸中对方全责如何获得公平的赔偿

  一、车祸中对方全责如何获得公平的赔偿

  车祸中对方全责如下获得公平的赔偿: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造成残疾的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程序

  1、交管部门制作交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根据责任,按照规定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具体的数额,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协商;

  4、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协议;

  5、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交通部门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索赔的诉讼时效

  小编提醒您,交通事故索赔时限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