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否有有效期限
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否有有效期限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有有效期限,是三个月。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而当事人既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该机关可以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申请法院执行。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行为构成要件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
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应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才能适用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是否必须听证
行政处罚不是必须听证。经过当事人申请后,下列行政处罚需要听证:
1、较大数额罚款;
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