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处罚是否存在时效性限制

  一、行政处罚是否存在时效性限制

  行政处罚时效期限为2年。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5年。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个人行政处罚记录多久消除

  小编提醒您,个人行政处罚会一直保留的,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三、如何正确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应这样进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3、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其他程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