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船舶抵押权登记主要项目有哪些
一、海商法船舶抵押权登记主要项目有哪些
海商法船舶抵押权登记主要项目包括: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等。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三条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一)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
(三)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
船舶抵押权的登记状况,允许公众查询。
二、船舶抵押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船舶抵押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船舶抵押权的消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抵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船舶抵押权存在以下几种消灭的原因:
1、因担保债权消灭而消灭。
2、因行使抵押权而消灭。
3、因抵押船舶经法定程序拍卖而消灭。
船舶抵押权的消灭,是指船舶抵押权不复存在。在民法理论中“抵押权的消灭有相对消灭和绝对消灭之分,抵押权的相对消灭,是指抵押权相对于特定的抵押权人或特定债权而消灭,但抵押物的原抵押权仍然存在。”“抵押权的绝对消灭,则为特定抵押物上的某一抵押权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