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具备哪些证据
一、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具备哪些证据
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具备以下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4)房屋租赁合同。
3、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4、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具有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二、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及时退房;超过二十年的部分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任意解除权;如需续租可以与房东协商,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办理租赁合同的流程
办理租赁合同的流程如下:双方签订租赁时,出租房必须出具书面合同,双方就租赁物的有关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房屋交接时,对照签订的租房检查房屋的各项设备是否完善,如果发现出租者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租房者可以提出异议,提前终止合同;双方确认无误后,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便可成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