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还不起贷款担保人会成为失信人员吗
一、借款人还不起贷款担保人会成为失信人员吗
借款人还不起贷款担保人可能会成为失信人员。
担保人是指在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为保障债权人权益而愿意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担保人的出现,可以增加债权人对借款人的信任度,从而为借款人提供更多的借贷机会。但是,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清偿债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追偿。如果担保人无力承担担保责任,或者拒绝履行担保责任,就会被视为失信人员。在中国,失信人员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会受到一系列限制和处罚,比如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限制购买房产、汽车等大额消费品,限制参与招投标等活动。
二、借款无力偿还的诉讼时效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规定,借钱不还的起诉时效为三年。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贷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
1、担保人被一方或者第三方欺诈而提供担保,担保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的;
2、因被胁迫而提供担保,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的;
3、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请求担保人提供担保,但担保人请求法院确认担保行为无效的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