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承包合同的有效终止条件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有效终止条件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的有效终止条件如下: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二、土地承包同内容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

  三、土地承包合同最多签几年

  土地承包合同最多签约期限,要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看。如果承包的是耕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如果承包的是草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如果承包的是林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但上述期限届满后,可依法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