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

  1、行政检查的程序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检查或者调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告知当事人检查的内容、要求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并予以记录。

  2、立案:区市场监管局对涉嫌违法的行为,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予以立案;决定立案的,区市场监管局应当将立案决定告知当事人,并指定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4、审核与告知:案件调查终结,办案机构应当将调查终结报告和相关材料送法制机构审核。

  5、决定: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应当根据调查终结报告、审核意见、复核意见、听证笔录等材料,依法作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

  二、哪些行为行政处罚无效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没有依据的;

  2、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

  3、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三、行政处罚留下案底多久消除

  行政处罚不会留下案底,更没有效力消除的说法。案底是指,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犯罪记录,针对的是已经构成了犯罪的被告人。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行为人只是触犯了治安管理的规定,并没有触犯刑法。小编提醒您,行政拘留并不存在案底一说,更不会有经过几年后自动消除的说法。虽然行政拘留不会留有案底,但是行为人所触犯的行政违法行为,还是会被当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记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