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所需条件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所需条件有哪些

  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二、如何正确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应这样进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3、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其他程序内容。

  三、部门规章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部门规章是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但是有范围的限制。规章可以设定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