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哪些职能部门行使
一、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哪些职能部门行使
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如下职能部门行使:
1、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小编提醒您,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会留下案底吗
行政处罚不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