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责任原则如何适用于哪些行为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如何适用于哪些行为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行为有:
1、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二、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是什么
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是:
1、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
2、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
3、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而过错推定责任并非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只是将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给加害人。
三、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条件
小编提醒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条件如下: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