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人须遵守哪些义务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须遵守哪些义务
受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义务: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在行政复议期间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申请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书面审查原则及例外,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二、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4、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行政复议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小编提醒您,申请行政复议是不需要收费的。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