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复议申请人有哪些法定义务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有哪些法定义务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法定义务如下:

  1、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在行政复议期间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申请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4、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如下: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吗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1、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2、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由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

  3、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