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法计算土地增值税
一、如何合法计算土地增值税
1、分步计算法,即按照每一级距的土地增值额乘以该级距相应的税率,分别计算各级次土地增值税税额,然后将其相加汇总,求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每一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这种分步计算法计算过程比较繁琐,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速算扣除法,以简化计算过程。
2、速算扣除法,即按照增值额适用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上述公式中的5%、15%、35%均为速算扣除系数。
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具有以下标准:
1、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国家所有,即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包括集体土地及耕地。
2、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否发生产权转让,地上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3、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或其他形式收入。
三、土地增值税在哪里交税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小编提醒您,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