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的过程中如何争取股东的同意
一、公司分立的过程中如何争取股东的同意
股东会通过分立决议后即对全体股东产生效力。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对股东会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分立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新一届股东会议决定(主要写明: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7、由新一届股东会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三、公司分立流程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公司分立的流程,如下所示:
1、股东决议决定分立公司;
2、对原有的公司财产进行分割,《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3、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公司分立要确定对原公司债务的承担责任分配以及对原债权的享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