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继承房产需要哪些费用
一、配偶继承房产需要哪些费用
继承房产过户费用如下:
1、评估费,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
2、继承公证费,收取费用为评估价的2%,继承公证费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来收取。
3、房屋测绘费,小于100㎡的每份50元。
4、房产继承过户办公费用,查册费100元,200元登记费,权证印花税5元。
5、契税,如果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不用交契税。否则缴纳1.5%的契税。
二、房产继承办理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小编提醒您,房产继承办理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判决书;
7、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8、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意转移的意见书。
三、房产继承过户是否需要公证
房产继承过户不需要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法律未作强制性要求。继承房产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申请登记的提交死亡证明、遗嘱或者法定继承证明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