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有何区别

  一、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有何区别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有以下区别:

  1、发生的事由不同。小编提醒您,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2、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3、法律效果不同。前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重新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7、申请强制执行;

  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三、民事诉讼时效几年

  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在其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保护其合法权益。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起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