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索赔流程如何遵循法律程序
一、承包方索赔流程如何遵循法律程序
承包方索赔流程如下遵循法律程序:
1、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方责任导致项目拖延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的28天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监理工程师,声明对此事件要求索赔,同时仍需遵照建立工程师指令继续施工,逾期提出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方的索赔要求。
2、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承包方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工期延期的天数,并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
3、审核索赔申请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监理工程师在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持续性索赔事件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二、工程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
工程承包合同包含的内容有: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三、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法律关系
小编提醒您,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法律关系如下:
1、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承包方与发包方存在着特殊的关系。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不论其经济实力和所有制性质如何,不论其是否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也不论其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其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作为所有权的主体,国家同企业一样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它们之间存在着平等的民事关系。
2、承包经营合同的客体应为发包方的总体财产。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承包经营合同的客体,是指在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3、承包经营合同是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法律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