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高空物品掉落责任举证由谁来承担

  一、高空物品掉落责任举证由谁来承担

  高空坠物适用举证责任一般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此时不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属于法定的举证责任倒置,因而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来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高空抛物可以构成什么罪

  高空抛物、坠物损害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对于高空抛物行为,要综合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地点、投掷物、后果确定犯罪。主要可能构成以下罪名: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3、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三、高空抛物适用什么原则

  高空抛物适用的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