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买卖房屋违约时如何退还定金

  一、买卖房屋违约时如何退还定金

  房屋买卖违约的定金退还分以下三种情况:

  1、任何一方单方违约不能签定合同的情况下且需要退还定金的,应赔付定金双倍;

  2、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化,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定金应当退还;

  3、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房屋的标示。即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部位等。

  2、房屋的数量。包括房屋的间数及面积。在以面积计算时,必须写明是居住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3、房屋的设施及公用部位。写清楚房屋是否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及其他设备等。

  4、房屋的价金。双方根据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按质论价,随行就市,自行协商;房价协商妥后要如实申报,并明确载入合同。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期付款后,收款方应出具收据。

  6、产权登记。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7、税费负担。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违约责任。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