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地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属于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以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小编提醒您,对于不同的土地例如耕地、商品房或者是出让方式获得等等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是不同,国家对此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规定,可以根据自身的土地选择合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同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一般都是在土地的所在地缴纳,缴纳的金额是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以及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计算的。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